全体同学:
财务部已于12月27日将国家三金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发放给学生;近日发现有个别班级以班级名义收取获奖学生部分奖金充当班费;个别学生仍对助学金发放存在疑问,针对以上情况,现将2012年奖学金发放说明工作安排如下:
1.国家三金已于12月27日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发放给学生,请之前通过财务系统正确上报的学生查收资金。
2.再次重申奖学金的使用申明:
(1)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励志、助学、驼人励志奖学金、综合奖学金开展班级聚会及其它形式的团体活动;
(2)不得以班级任何名义收取获得者部分奖金充当班费;
(3)不得以任何形式分摊资金;
(4)资金发放后,获得者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等不良消费行为。
依据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》第十三条、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评定办法》第十三条、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国家助学金综合评定办法》第十二条《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综合奖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》第三条规定,凡违反学院有关奖学金使用规定的,将追回违规使用资金并取消有关集体和个人在校期间一切评优、评先及国家助学贷款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,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
3.请再次向学生说明: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,省财政分春秋两季向学校拨款,学校收到款项后分两次向学生发放,每次1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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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