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(详情见附件3):
一、参评成果范围
(一)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(以2020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),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文章,人民网、新华网、“学习强国”平台、光明网、大河网、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,地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,县级(含县级)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,获2020年度新乡市社科联调研课题结项一等奖以上的成果。
(二)外市人员不能参评,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者文章,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。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、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。
(三)参评成果署名:著作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7人,必须是主编、副主编及前言或者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。期刊、报纸、调研报告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5人,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
二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
(一)评奖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(二)奖励办法:对获奖成果颁发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。
三、申报要求
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;集体项目、不是第一作者的,可另报1项。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,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(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)。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,以其他主编或者副主编申报的,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。除第一作者外,须在“主要参加者”栏中按顺序填写其他作者(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)。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单位意见和印章者,不予受理。
三、材料送交
每项申报成果须单独装入档案袋,档案袋封面张贴个人申报表。档案袋内需提供:(1)著作、调研报告、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、电子版各1份(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,成果原件不退还),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(需科研部门盖章);(2)个人申报表1份;(3)其他证明材料(采纳证明、领导批示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);(4)单位汇总简表1份(电子版)。纸质版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6月14日下午17时,电子版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王耸楠 电话:15937380781
附件:1.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
2.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
3.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
附件2:2020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.doc
附件3:2020年度新乡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通知(正式).doc